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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熊猫银币”项目你投资了吗?小心有诈!

发布者: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15 10:36:25 浏览次数:

鲁法案例【2022】204

“国字号”金融项目

“正规银行发行”

“银币有收藏价值”

“项目即将上市”

“每日返利投资款的5%”

……

是不是动心了?

都“国字号”了还能有诈?

 

对于高回报的投资项目

一定要擦亮慧眼

 
01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至12月,张某与刘某共同策划开展“熊猫银币”投资项目。张某为该项目董事长,统筹负责“熊猫银币”项目,并收取投资资金;刘某为该项目运营总裁,负责拓展市场、招商宣传,并收取其团队投资者资金,组织严密、成员固定、分工明确。

“熊猫银币”项目宣称投资无风险、回报高,许以高额返利,承诺投资者缴纳投资款后,每日返利投资款的5%,投资30天复投,投资40天出局时,可获得翻倍收益,以此引诱老年人将养老金等积蓄拿出来投资。

“熊猫银币”项目发展了省、市、县三级代理,通过向社会公众吸收投资款获取提成和级差,对多名老年人进行诈骗。截至案发,张某和刘某共计骗取投资款235.982万元。

02
法院审理

本案经过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一审、日照中院二审,以被告人张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被告人刘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刘某等共同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款。

03
典型意义

“熊猫银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的纪念币,本身具有一定收藏价值。但这一原本按正规途径流通的普通纪念币却被别有用心的人当作了实施犯罪的幌子和工具。

本案被告人通过策划招商会、组建微信群虚假宣传等方式,对所谓的“熊猫银币”项目进行包装,精心设置非法集资陷阱,编造自身财力雄厚的虚假背景,虚构项目即将上市的“美好前景”,许以短期内可获取高额收益的“暴利愿景”,利用老年人金融知识更新慢,对金融风险缺乏有效防范的现状以及追求低投入、见效快、高回报,为自己赚取养老钱的心理,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看病钱”甚至是“保命钱”。

这种依托一定实物的非法集资活动具有更深的隐蔽性和更强的欺骗性,大量退休老人以为是高利润无风险的“合法投资”,遭受蒙蔽后参与集资,损失惨重。

该案警示老年人投资理财务必选择正规合法渠道,对于号称无风险的超高回报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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