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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丨承宽律师受邀参加《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并发言

发布者: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26 14:28:41 浏览次数:

2022年1月12日下午,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业保理专委会”)组织的央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研讨会在线上成功举行。商业保理专委会主任韩家平及秘书长李伟、商业保理专委会副主任、政策法规课题组组长、学术委员、鑫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永军、商业保理专委会学术委员、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万波、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席国超、中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安晓、陕西承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金融与投融资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路祯、长安银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刁雯等行业专家出席此次研讨会。此外,各地金融监管局、各地方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会员单位及商业保理企业代表共计3100余人参与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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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由商业保理专委会秘书长李伟主持。首先,李伟秘书长对各位参会专家到来表示感谢。他表示,目前央行起草的《条例(草案)》对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行业影响很大,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商业保理专委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会员单位、商业保理企业、地方商业保理协会、相关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等,结合行业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反复研讨,形成共识。他希望,各位专家针对《条例(草案)》所涉及的焦点问题畅所欲言,站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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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商业保理专委会主任韩家平表示:针对《条例(草案)》中规定的“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坚持服务本地原则,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经营业务,原则上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该条款规定不符合保理业务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脱离了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实际。韩主任通过对商业保理行业的特点、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国际惯例,建议对《条例(草案)》第十一条第二款进行相应修改,取消对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行业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限制。他倡议全行业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反馈意见中来,为行业共同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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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鑫银科技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永军、金茂律所执行合伙人万波、中电建保理董事兼总经理席国超、中车保理总经理安晓、承宽律所创始合伙人路祯、长安银科总经理助理刁雯等专家代表先后发言。与会专家认为:商业保理企业应与《条例(草案)》起草部门、相关监管部分充分沟通,深入并准确理解监管部门所要达到的监管目标,说明商业保理业务模式以及发展现状,阐明“跨省展业的原则性限制”对行业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为“跨省展业”规则的合理制定提供数据支持,使之更加符合行业发展现状,同时也能够达到监管预期。最大程度实现行业发展与监管的共赢。

随后,针对参会听众提出的问题,专家们进行了专业而详细的解答。

最后,商业保理专委会主任韩家平对会议做总结。韩主任对各位专家的参会表示感谢,对研讨会的专业水准、丰富的内容表示赞赏;他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能够帮助更多商业保理企业在《条例(草案)》反馈意见时,科学合理输出,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各自资源,以企业名义多与相关政府机构、监管部门等交流,扩大影响力。相信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会有积极的结果。

至此,线上研讨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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